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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8年第14期 总第89期)

发布时间:2018-03-22  信息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文字   

为加强元旦春节应节食品监管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应节食品专项抽检。主要产品抽检信息已在2018年第9期通告中公布,部分已过异议期不合格产品现予以公布。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检验项目、产品不合格信息、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详见附件。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本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为从佛山市高明区西安顶好粮油厂抽检的花生油,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本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为:佛山市南海裕丰恒乐土产加工厂生产的盐巴旦木,不合格项目为霉菌计数;佛山市六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威夷果,不合格项目为霉菌计数;佛山市南海区洪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瓜子,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