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佛山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信息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文字   

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我局制定了《2018年佛山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佛山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集中力量抓好网络订餐经营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有效解决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达100%、信息公示率达98%以上,网络信息公示得到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网络订餐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内容

规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第三方平台主体审查责任不落实,致使无资质或资质造假餐饮单位进入第三方平台非法经营;第三方平台未公示入网餐饮单位证照或公示不规范行为;未取得合法资质提供网络订餐的餐饮单位以及入网餐饮单位实体店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加工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为今年5月至9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530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各第三方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入网准入机制,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资格,对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拒绝进入平台;建立入网订餐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定期核实更新;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入网订餐单位入网餐饮单位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信息等内容二是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送餐管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公开。三是对平台内经营信息进行检查,发现网络订餐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无证经营、经营禁止性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四是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订餐单位的有关信息。同时,各区要根据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信息,对辖区内的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8月)。针对摸排阶段的基本数据,开展检查整治。一是检查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第三方平台及时进行约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对入网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核查是否无证经营,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网上公示信息与实体店信息是否一致,许可证上是否标注“网络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对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环境卫生、食品用包装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屡教不改,问题频发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给予曝光。三是开展网络订餐专项监督抽检,可采取现场抽检或者网络点餐等方式,重点针对高风险食品及原料。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9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辖区网络订餐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将网络订餐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公示率较低等问题依然存在,网络订餐不规范现象仍时有曝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二)依法行政,确保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线上线下联动,双管齐下,齐抓共管,对屡教不改、恶意违法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要敢于出重拳、下猛药。一方面,对不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进行严肃查处。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三方平台要注重收集相关资料和固定证据,第三方平台在当地设有分公司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平台总部不在所属辖区内的,应及时将第三方平台相关违法违规证据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另一方面,严查线下入网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情况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强与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实现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建立联络,鼓励与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鼓励和引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接受消费者监督。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监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负面舆情的发酵或炒作。

请各区于10月10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2018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市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联系人:汤锐均,联系电话:82789978,邮箱:fscyfw@163.com。

 

 

  

附件1

2018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类别

项   目

数  量

检查情况

本地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户数

 

检查户数

其中:发现无证户数

其中:超范围经营户数

 

 

 

检查户数占总户数比例

 

本地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公示率分别是

 

查处情况

立案查处(宗)

其中:查处第三方平台(宗)

其中:查处平台分支机构(宗)

 

 

 

吊销许可证(张)

 

罚款金额(万元)

 

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宗)

 

通报电信部门(宗)

 

经营者情况

本地第三方平台(家)

 

本地平台分支机构(家)

 

第三方平台主动拦截数

 

第三方平台主动下线数

 

自建交易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美团外卖)平台(3)月份在线餐饮单位明细汇总表.xlsx

(饿了么)平台(2018年3月)在线餐饮单位明细汇总表.xlsx

百度外卖平台3月份在线餐饮单位明细汇总表.xlsx